社區迴響: 同性婚姻,與我何干?

2017年9月
潘振輝

不少巿民對政府以郵遞方式蒐集全民對「同性婚姻」(以下簡稱「同婚」)的意向,掉以輕心。一方面「事不關己,己不勞心」,反正不損我利益,何不做個順水人情?另方面只覺是他倆之私,同婚又是世俗趨勢,何用費心,由他吧!三者,聞說國民大多支持同婚立案,既然如此,何必妨礙他人幸福?如此想法差矣!

傳媒偏幫

同婚與我何干?同婚人士雖以愛與平等為名,實則是一言坐堂,不容他法。加上傳媒偏幫,如虎添翼。在新聞中得悉:同婚支持者在「異見」人士舉行會議時,號召群眾,濺起口水花,以粗言穢語及激進行動攔阻聚會;不僅場外叫囂,威脅與會者,更恐嚇借出地方的機構,騷擾商業活動,跟他們所宣揚「大愛、包容」的理念背道而馳。一切舉動實際上是暴力欺凌,遺憾的是未見傳媒報導及批判。議案尚未通過,已見其霸道言行,誰知立法之後,他們將怎樣得勢不饒人。

逆向歧視

同婚與我何干?《澳洲人報》總編輯Paul Kelly於8月12日的評論中指出,現時同性婚姻爭議雖久,但兩大主要政黨從未仔細在立法過程中保護宗教自由;即某人因宗教原因而反對同性婚姻,議案通過後是沒有任何保障。雖然口口聲聲說澳洲是多元及包容性極高的社會,各人可持不同意見,但實際上這條法例將令宗教自由名存實亡。澳洲人權委員會建議需要同時通過聯邦法例來保障宗教自由,否則,實在有置宗教人士於死地之嫌。悉尼大學法律學院Patrick Parkinson教授指出,國際人權公約中其實只列明婚嫁權利,未如同運人士所稱包含同性婚姻。教授進一步強調不僅是宗教人士,那些經過深思熟慮而決定不贊成同性婚姻者,也需保護,否則,將來在聘約、合同簽訂、交易、專業資格、住宿、教育、聯邦法律和計劃管理中,皆會被粗暴對待,出現逆向歧視。何況這等商貿欺凌不是將來的事,今天已在澳洲發生,例如 IBM 高層及麥覺理大學員工承受著被解僱壓力而最後辭去他們工作外的義工團體職位,又如某啤酒廠因發表持平言論及支持聖經公會而遭傳媒公審杯葛。

課堂談性

同婚與我何干?當法例通過後,學校便可以在課堂公然談論同性性行為,甚至幼兒圖書也難逃厄運,幼兒園也必須放置及閱讀同性家庭特徵故事。這不是危言聳聽,因為在已通過同婚合法的國家俱付諸實行了,作為家長既無權過問,也無從否決。

必成惡法

同婚與我何干?支持者不斷宣傳:兩情相悅,結婚是天經地義之事。然而,紐西蘭於2013年通過法案後,數據顯示同婚未有增加,與他們昔日強調的大相逕庭。事實上,同婚者在現有法律下根本擁有異性婚姻者的一切權利,既如此(以紐西蘭為例),何以貿貿然更改一條千百年來行之有效的法例?何況它不是一條普通法例,而是一條維繫人類歷史文化穩定的基本法律。再者,紐西蘭政府開始為了所謂的「公眾利益」,對支持傳統婚姻和反對同婚團體,採取取消其慈善團體資格的惡劣做法。顯見同婚法例如被通過,必然是一條「惡法」。

同婚真的與我無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