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迴響: 我們為什麼反對同婚立法

2017年10月
本報特約記者/麥子

澳洲正在進行同性婚姻(簡稱「同婚」)立法郵寄公投。同婚運動,已經使傳統家庭婚姻體制受到嚴重衝擊。為此,筆者走訪了多位牧者和傳道人,聽取他們的看法。

同婚運動與後現代主義

布里斯本華人宣道會的林維東牧師指出:「在現有制度下,同性戀人士已經擁有各項平等待遇,但他們繼續以平權為名,試圖使同婚合法化,其深層目的,是要挑戰傳統婚姻,改變現行法律的公平性質。這種挑戰來自於後現代主義的影響——反傳統、反權威。而後現代主義最缺乏的,就是「精神支柱」;他們一方面以自我為中心,另一方面「自我」卻又無法承擔「中心」這個重任。

林牧師說:「一男一女的婚姻體制,是神(上帝)造人時設立的,使社會得以凝聚和鞏固,人類得以繁衍和發展的基本原則。同婚運動則是否定和背逆神,當人不信神、繼續活在罪裡,必然感到生活是無益和無望的。因此,人惟有依靠神,才能使罪得赦免,使捆綁得釋放,使家庭得安穩,使子女得安康。」

同性結合不叫「婚姻」

布里斯本Citipointe教會主任牧師馬克.拉姆齊(Pastor Mark Ramsey)說:「我們要參與公投,就這件事發出一個信息:我們的信仰是什麼?」他說:「這次投票的目的,是要重新定義『婚姻』的概念。」

談到「婚姻」的定義,拉姆齊牧師引述《聖經》記載,說明兩點:第一,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第二,婚姻是男女的結合。在《馬太福音》十九章4-5節,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拉姆齊牧師指出:同性婚姻合法化,實際上要摧毀他人的信仰、平等和權益。他們可以使用其它修辭或概念去定義他們的關係,但那絕不叫「婚姻」。誰都無權改變上帝對「婚姻」所下的定義,其精髓在於「一男一女結合,成為一體」。他堅定地表示:「因此,我投反對票。」

健全婚姻制度是社會支柱

柏斯救世軍華人教會執事黃以讚指出:「一個健全而又合情合理的婚姻,是一對成熟男女的結合。所謂成熟乃是對婚姻關係有理想,有抱負,更有承擔,能夠為家庭幸福作出犧牲和付出。」

他表示:一個健全的婚姻制度是社會發展的支柱,也是國家安泰的基石。而一男一女的婚姻理念正逐漸被瓦解,傳宗接代的思想也在部分人心目中蕩然無存。這些人只注重性慾的一時快感,完全忽視家庭和社會的責任。這一切,都歸因於人遠離真理。「這部分人以自我為中心,把自己的觀念當成真理。這種自私自利,不顧他人的思想和做法,結果是損人不利己。愛滋病在同性戀者中滋生,便是鮮明的例子。」

黃以讚强調:婚姻是上帝為我們設計的。從創世之初,上帝就為婚姻制定了完整的定義。因此,人若不認識上帝,其實是人生最大的損失!因為祂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惟有倚靠祂,我們才不會被似是而非的理論迷惑,人生才能充滿平安與喜樂!

從家庭、倫理及兒童成長看同婚

布里斯本基督教主家堂主任牧師關子鴻從家庭結構、社会倫理以及兒童心理人格成長三方面,分析同婚的危害:表面來看,生命設計似乎只屬基督徒著重關切的命題。在上帝的創造中,惟有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上帝創造了男性亞當及女性夏娃(《創世記》二章21-22節),這樣,便成就了上帝要按祂的形象造男造女的計劃(《創世記》一章27節)。只要他們按上帝的旨意生活在一起,互相照顧,彼此建立,便能活出充滿愛的生命,彰顯上帝形象中最基要的「關係」屬性!這個由一男一女結合的生活方式,便是上帝所命定的婚姻(《創世記》二章24節)。由此所組成的個體,便是今天建構成人類社會的單元,即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亦是人類學習營造關係的生活場所。

關子鴻認爲:上帝賦予人類的使命,包括生養和管理。《聖經》說:「要生養眾多」、「管理這地」。(《創世記》一章28節)叫一國一族能健康繁衍的平均生育率是2.33%,當生育率跌到1.33%時,便會出現人口縮減的危機。奉行傳統一夫一妻制的國家,在不受天災人祸影響的情况下,透過自然的生育,基本能達到可延續的均衡生育率。反之,同性婚姻由於本質上缺乏了自然生育的能力,要靠領養、代母或人工受孕等各種人為的操控,因而破壞了自然生育的規則,無法均衡地繁衍後代,產生難以設想的人口危機,甚至面臨滅族的威脅!

談到兒童的健康成長,關子鴻指出:早有學術研究機構作出權威性的論證,嬰孩必須在健全的父母雙全的傳統家庭中長大。在一歲至三歲半階段的嬰孩,若欠缺血緣生母的陪伴養育,便會產生極欠安全感的性格,嚴重影響情商的發展,削弱長大後人際交往的能力!而人的理性發展,三觀的形成,父親的角色至為重要。父母良好的婚姻關係,是兒女成材、傳承家風的充份及必要條件。同婚人士寧可滿足一己的情慾,而不顧及兒童的福祉,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自私行為。

關子鴻表示:為了社會的健康運作,家庭種族的正常繁衍,及下一代兒童整全人格的成長,我們一定要對同性婚姻立法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