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線: 第二里路

2018年2月
李烱信

近來有兩家朋友和他們的鄰居,因共用的木欄位置問題產生爭執,以致進行訴訟。其中一家以和平結束;而另一家,身為退休律師的鄰居,不服裁判,聲言上訴。爭執的事情真是無止境,不特在個人方面如是,在種族之間也如是。

《聖經》記述耶穌在山上教訓群眾,論到人生中的八種福氣時,衪強調對逼迫你的人,不但不採取報復行動,還要以德報怨,祂說:「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馬太福音》五章41節)那時以色列受羅馬帝國統治,羅馬士兵有權隨意拉伕為他們挑東西;不過按規定,不能逼對方走超過一里路。這情况下,耶穌教導人同他們走完一里路後,再多走一里。

或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教導人向惡勢力低頭,因而要多走一里?答案是否定的。耶穌從來不向惡勢力低頭,祂對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公開的強烈譴責可以作為明證。(參《馬太福音》廿三章)。

「二里路」原則其實很有道理。首先,當你不幸遭逢拉伕,逃避或反抗招來的必然是皮肉之苦,所以惟有逆來順受,過後便可恢復自由,損失的只是一點氣力與時間罷了。其次,當你欣然多走一里路時,你可以減輕羅馬士兵的高壓態度,甚至得到他們的善待也未可料。如果人人都以這樣的態度應付拉伕的話,這「二里路」原則就會帶來改善種族關係的機會。這樣,以色列人的生活豈不是得以改善?

耶穌給了我們不少蘊含「二里路」原則的教訓。一個明顯的例子是,祂吩咐我們不單愛鄰舍還要愛仇敵,為逼迫我們的禱告(參《馬太福音》五章43-44節)。愛鄰舍是「第一里」;愛仇敵並為他禱告是「第二里」。耶穌被釘十架時實行了這原則;在極度痛苦中的祂,毅然為釘衪的羅馬士兵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廿三章3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