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園: 因財失義‧骨肉相爭

2012年12月 

彩虹小姐平安:

我是個72歲的老太婆,我們這一代的人,都是幾經戰亂、流離飄泊,辛辛苦苦才把兒女養大的。我有兩男一女,他們都已40多歲了。本來好好的,但自5年前先夫棄世,他們為爭遺產,便開始常常吵鬧,甚至大打出手,避而不見;他們之間的關係,真比仇人也不如。他們這個樣子,不但使我左右做人難,也著實令我痛心。真不知道怎樣,才能叫他們不彼此仇恨?
  
其實先夫的遺產,大部分乃在我名下,看到他們為這小小的財帛,便已爭來爭去,有時還爭到我頭上來,我真想把所有的錢,都捐給慈善機構。但又想他們都是我生的,從前我和先夫做生意,他們也有幫忙,因此又不忍心。所以請教妳有什麼辦法,使他們和好如初呢?我怎樣分配遺產,才令他們在我死後不相爭呢?順祝

安康!

痛心人上


親愛的痛心人老太太:
  
妳好!妳的兒女為爭遺產,因財失義,做母親的,又怎能不痛心?妳的心境,我是完全體會的。我很想知道,尊夫在離世前有沒有立下遺囑?如沒立下遺囑,或遺囑的條文過分含糊,而承繼人對錢財又十分看重,便難免引起紛爭。所以立遺囑還不夠,還需要立清楚的遺囑。如妳不想將來兒女爭產,立清楚而公平合理的遺囑,交律師處理和分配是最好的。
  
「貪財是萬惡之根」,若妳把財產捐給慈善機構,也未嘗不是良策,反正「兒孫自有兒孫福」,不用為他們太擔心。但妳希望他們和好如初,又不忍不分財產給他們,就不妨試試以下的辦法:
  
找一天把他們三人請到家裡,告訴他們為爭遺產而傷了手足之情,是因小失大,是不應該的。也告訴他們妳為此十分心痛,如他們再不和好如初,妳為了怕他們將來爭產,就不敢把財產留給他們了。這樣做,雖不一定能使他們馬上和好如初,卻可藉此令他們重新反省。如他們體會到親情比金錢重要,就不會再紛爭了。
  
若妳是個基督徒,盼望妳多為兒女禱告,求上帝賜他們廣大的胸襟,彼此饒恕、彼此相愛,他們必很快就和好如初。祝妳
老當益壯! 
                 
妳的朋友:彩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