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新聞: 墮胎醫生殺嬰案 暴露傳媒的偏見

2013年6月 

文/孔祥烱

5月13日,美國費城的葛斯紐(Gosnell)醫生,被法院判決謀殺三個嬰兒的罪名成立,被判終生監禁。

這個審判讓人看到墮胎黑暗的一面,但連帶到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傳媒的偏見。這案件已經在兩年前出現,在3月開始審訊,但美國八大傳媒網,只有霍士新聞網(Foxnews)報導,其他有兩個報導過一次,其餘傳媒網對這重要的案件,一次也沒有提過。明顯地,絕大部分傳媒網,因為這新聞對墮胎不利,而他們都支持墮胎,所以不報導。後來很多「支持生命」的團體,公開暴露傳媒的偏見,美國國會保守派議員,發表聲明指責傳媒,才開始報導。

美國後期墮胎的情形

美國每年有近一百萬宗合法墮胎,但如果嬰兒已經過了24個星期,墮胎就屬違法,因為若嬰兒出生就可以存活,這就是後期墮胎,實際上等於將嬰兒謀殺。

不過,若以後期墮胎手術,將嬰兒在母親胎中殺死,法律仍然很難給墮胎醫生定罪。問題是,嬰兒既然已經成熟到可以單獨存活,在手術當中,若嬰兒沒有被殺之前就出生,離開母親的身體,將嬰兒殺害就是謀殺。

審判的結果

根據診所內四個工作人員的證供,葛斯紐醫生專門為人作後期墮胎,他們看見最少有百多個嬰兒,在手術後仍然生存,有些呼吸或喘氣、有些動手腳、有些發出聲音;但這些嬰兒,全部被醫生和他的助手剪斷脊髓而死,也就是說,這些無辜的嬰兒,都活生生被醫生就地謀殺。

這個醫生為人墮胎已30年,最近每年收入180萬,所以他殺死的嬰兒(不包括成功墮胎的),大概不下數千,但有力的證據是很難獲得的,所以政府只選擇七宗案件去起訴。不過,法官決定只准許四宗案件在法庭聆訊。再加上法官以「假定被告者無辜」的原則,所以在選擇陪審員時,不准許任何「支持生命」者入選,也就是說,沒有一個陪審員在原則上反對墮胎。

最後,有三宗謀殺罪成立。第一宗的嬰兒已經有30個星期大,身體也長成,墮胎醫生謀殺他時,甚至開玩笑說:他可能有能力走去乘巴士。第二宗的嬰兒,已經生存了20分鐘才給他殺死。第三宗出生在廁所,不停活動,直至有人拿他出來殺死。這樣清楚的證據,再加上醫生為何要切斷嬰兒的脊髓的漏洞,使陪審員無可置疑地決定這是謀殺。

結語

這種恐怖的謀殺嬰兒,並不是單獨的現象,在另外一個墮胎診所,有人秘密拍攝了醫生將活生生的嬰兒,放在毒藥裡殺死。希望這次裁判,再提醒人墮胎是不道德的。另一方面,這事件也清楚地暴露了大部份傳媒的不公平報導,表示他們只報導他們想要你知道的新聞,所以希望讀者開始有警覺的心,在多方面獲得新聞,不要單相信自由派的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