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 我的祖母

2013年6月 

文/黃李惠珍

對我來說,「媽媽」只是一個名詞。在學生手冊上,我的監護人是祖母,我一直跟在祖母身邊長大。

她是一個老式的女人,在私塾讀過兩年書,可以應付普通書信;秉承中國婦女「出嫁從夫,老來從子」的觀念。可惜祖父很年輕便已經去世,只留下了一個遺腹女。為了子嗣延續,祖母收養了一個男孩作為長子,他就是我的父親。而我,是她養子遺棄了的女兒。 

父母在我未夠一歲的時候離異,使我成了一個孤兒。祖母決意身兼父母之職,把我帶在身邊。當中國政權變換,家業已被淘空,她毅然帶著姑姑和兩歲的我移居香港,這一家兩䄂清風的孤兒寡婦,在陌生的土地上生活無依、經濟拮据的慘況是可以想像的。可是在我的印象中,家裡雖然貧窮,但我是飽暖的。我是一個不足月的嬰兒,先天不足,但在祖母悉心的照顧之下,在兒童時期是健康的。 

家裡沒有男人,生計便落在祖母身上,她接了很多繡花鞋面、釘珠禮服的女紅工作,可惜視力不夠,於是我便擔起了穿針引線、描繪花圖的工作,婆孫倆一起為生活拼搏。從她身上,我看見了不向環境低頭的堅毅精神。 

我是祖母的寶貝,不管走到哪兒, 她總是與我一起,姑姑要為她申請移民加拿大,但她不肯把12歲的我留在香港,一直等到5年後,我達到獨立申請的年齡,才一起移民多倫多。 

新移民的生活,令祖母感到自己既聾又啞,如困愁城。這時候,福音的好訊息帶她走出雲霧深處。在工作上,我認識了一對基督徒姊妹,她們向我們傳福音,婆孫倆在1974年同時受浸加入教會。這是多美好的福氣!祖母的生命展開了亮麗的另一頁。她參加查經班、婦女會;探訪老人院,照顧有需要的老人;在教會嬰兒室幫忙,好讓年輕的媽媽可以安心敬拜或投身其他事奉。在教會,經常可以聽到她響亮的笑聲。祖母的榜樣,讓我意識到,不管你的人生走到什麼階段,總會有事奉的位置和對象。 

今年的母親節,剛好是祖母逝世10週年。我要感謝天父讓她在我的生命中,有這麼多美好的影響:她的愛抺平了我遭遺棄的傷痛;她面對困難不撓不屈的精神,給我動力為家庭完全付出;她對神單純的信心和服侍,鼓勵我要在教會、職場上專心服事。我多麼懷念她帶著濃濃鄉音唱聖詩的情景,猜想她現在天上,在神的面前唱新歌,是多麼的快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