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集: 遠處的晚鐘——教堂小憶

2013年6月 

文/沈俊

那天,我一個人在教堂打掃衛生。我們搬到此地後,加入這個教會多年了,這還是第一次只有我一個人,在這有150年歷史的教堂裡逗留。我突然想起廿多年前的聖誕節,第一次去教堂,是在南京夫子廟附近,因為人太多,傳說中的禮物沒領到,更別說教堂是什麽樣子了,只好掃興而歸。而第一次進教堂是在石鼓路,卻被趕了出來,當時的神甫,好像不許不信的人留在裡面。第一次接觸教會的人,是在金陵神學院,一個女學生和我們聊了半天,她基本沒說清楚信仰是怎麽回事,不過她和唱詩班的成員,看上去都很虔誠,讓人覺得和藹可親。 

到了國外,我們剛弄清楚新教各宗派的區別,就融入了當地的教會。不過這裡的教會歷史短,少有很宏偉的教堂,很多西人教會甚至維持不下去了。倒是移民人口中,追求信仰的人漸漸多起來,甚至很有規模。最近,我讀了本《科學與宗教》的書,發現想要理解西方文學和哲學,恐怕就繞不開宗教。而到歐美旅遊,參觀教堂更是主要項目。教堂的建築和歷史都大學問。它們在當地人心目中的地位,更是了不得。會眾從出生到死亡,都與它有關。 

例如,倫敦的聖保羅堂和西敏寺,都是英國先賢安葬的地方。那一長串名字報出來,就明白英國為什麽那麽強盛。又如置身劍橋國王學院的小禮拜堂,似乎還能聽見當年大師們吟誦的餘音。考文垂的教堂,被德軍炸得只剩斷壁殘垣,德累斯頓如今又熠熠生輝。再看維也納的聖史特凡教堂,矗立在城市中央,樸實無華,幾百年來俯視著帝國的興衰。法國的蘭斯大教堂和西班牙的托雷多大教堂,都曾是主教教堂,飽經風霜,遙瞰帝都灑熱淚。而巴黎聖母院雍容大器,因雨果的小說更加美麗動人。巴塞羅那聖家族教堂則奇思妙想,巧奪天工,令人嘆為觀止。在美國,舊金山格雷斯教堂,見證了近代重大歷史事件,而斯坦福大學小教堂裡的迷宮,與這所大學研究的課題相比,真是太簡單了! 

簡單麽?米勒的油畫《晚鐘》,描繪的農民夫婦,放下手中的勞作而祈禱,未必是為善與惡、罪與罰、戰爭與和平,以及多收三五斗糧,也許只為家裡的孩子求平安,或者為了一個小小的心願。當喧嘩與騷動褪盡,我們可曾有機會一個人,靜靜地在一個無名的教堂一隅,沉思、懷想、感恩。從起初到末了,人之為人,全因為愛,和鐘而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