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消息: 澳洲傷健家庭褔音團契紀事

2021年5月‭ ‬

陳發鈞

時間過得真快,家福團契於1991年1月成立至今,已經30年了。現在讓我在這裡和大家重溫家福團契的異象和成立的經過及宗旨,希望關心家福的弟兄姊妹和朋友對家福團契有更清楚的認識。

我是一位社會工作者‭(‬Social Worker‭)‬,自1989年起任職於悉尼少數民族兒童和家庭及社區發展處。因為工作關係,接觸到很多華裔傷健人士及其家庭,幫助他們重組家長會(今之「澳洲弱能兒童協康會」),並擴大其會務。數年後,基於家長會已能獨立運作,我的工作重點轉向其他的少數民族,漸漸淡出家長會的參與。

作為基督徒,我希望能成立一個團契向他們傳揚福音,使他們能夠認識及相信主耶穌,得到屬天的平安及永生的盼望。由於工作忙碌,個人力量有限,就漸漸淡忘了這意念,然而,人會忘記,神卻不會忘記──衪藉著兩件個案鞭策我、提醒我,衪要成就的事,在人不能,在神一定能。

個案一:

A女士身患癌症,面色蒼白,身體孱弱。她有四個女兒,最小的女兒是弱智人士,而A女士的丈夫已離家出走。在絕望無助中,她主動要求我介紹一位牧師給她,在她死後為她主持葬禮。

她的這個請求,使我再次想到要成立一個傷健團契,向他們傳揚福音,但因為忙碌,遲遲未進行,接著神用第二件個案再次提醒催促我。

個案二:

B女士有一個自閉症的兒子,一個聰明的女兒,並有一個很愛家庭的丈夫,家境很好。但B女士有一天對我說,她因為照顧活力過盛,不停製造麻煩的兒子,精神體力已不勝負荷,她想勸丈夫,一家四口,駕車到高山上,然後衝下大海,了卻此生,她感到活下去已無生趣。

B女士的這番話,大大震撼了我,我深深感覺到是神在向我說話,成立傷健人士福音團契已是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我繼續禱告,求神給我印證,好讓我更清楚衪的心意,衪一連給了我四個印證。

印證一:

當我與太太分享我的異象後,得到她大大的支持,並答應負責團契的文字工作,包括家福通訊。

印證二:

當我與當時國際使者的負責人賴顯光弟兄分享我的異象時,他立即表示支持,並參與家福的事工。

印證三:

當我與家長會陳紹光弟兄分享時,他立即同意做團契委員。直到今天他仍然默默耕耘,一直擔任團契各種不同的職務,也是現任主席。

印證四:

當我在華宣會(今之「華聯會」)與各教會牧者長執分享我的異象時,得到他們的認同及支持,並得蒙西雪梨華人基督教會的幫助,借用他們教會的副堂作為團契每單月聚會一次的地方。

經過了幾個月的籌備,團契定名為「澳洲傷健家庭福音團契」,簡稱「家福團契」,並於1991年1月舉行了第一次聚會。

採用「傷健」兩字,意義有二:其一是指傷而不殘,殘而不廢,身體或智力雖有缺憾,但仍能對社會有貢獻,做個有用的人,仍能發揮生命的意義。其二是指家福團契的成員不只是傷殘人土,也包括健全人士,所謂傷健一家親,在主裡面都是弟兄姊妹,互為肢體,互相照顧,互相支持,以愛相交。

家福團契的名稱,並沒有加上「華人」兩字,因為我們希望團契的工作,不只是服務華人,也可服務其他民族,從而發揮澳洲多元文化的精神。

回顧過去年日,實在經歷神的同在和帶領,也充分感受到祂的信實與慈愛。得到神的保守及賜福,一個小小的獨特團契,成為祂恩典的出口,叫多人得蒙救恩。在人力與經濟方面,我們經歷神豐足的供應,數算神的恩典,實在叫我們驚訝而感恩!也謝謝主內牧者及弟兄姊妹的代禱和支持。

在家福團契滿30歲之際,懇求上主繼續保守及帶領團契前面的道路,在未來的日子,使團契更能榮神益人,叫更多人在當中得著救恩,蒙神賜福,並願他們也成為別人的祝福!

(陳發鈞弟兄為家福團契創辦人,1991至1996年任家福團契主席,繼後擔任顧問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