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樂: (親子樂) 家長「求」之不得

2014年5月
文/賈慶秋

看你與孩子的關係有多好

想孩子聽話、尊重父母,首要秘訣不是什麼招數,也不是 你有多威嚴,而是你與孩子的關係有多好。關係好不是給孩 子買喜歡的東西取悅孩子,這只是暫時表面的好。父母愈多 買東西給孩子,便愈是低聲下氣(不是孩子低聲下氣)!孩 子一旦感覺到家長「有求」於他們,想得到他們的「合作」, 家長便不會有「好教」的日子,這是必然的。就像去買東西, 人家知道你很想買甚至非買不可,誰還會「求」你去買或讓 你殺價呢?不買就「自便」吧!這也是很多青少年對父母的 態度──「想我聽你麼?我就是這個樣子的了,你不喜歡是 你的事!」

做他當作的事情是應分的

有家長這樣「求」孩子:「你乖乖地做功課(或練琴,或 其他的),之後我給你這個和陪你玩,請你快做吧!」只差個 「求」字沒有講出口。

對這些家長,我會這樣直接說:為何你要苦苦要求孩子 做他當作的事情呢?做功課、讀書、收拾東西、吃飯、洗澡和 按時睡覺……都是他們該做的,是他們的責任,也是他們的 幸福和恩典;試想這個世界有多少孩子沒書讀,生活缺乏得 沒什麼東西可以收拾,沒水洗澡,沒溫飽,並在戰亂或動盪 中難以安睡?所以去做這些是應當的,反之,不做要責備才 是!

應嘉許孩子做事背後態度

並不是說,當孩子做了該做的事時不應讚或獎;另一個極 端,是當孩子做對了或做得很好時,也得不 到父母認同和稱讚,這樣便太負面,對孩子 並無好處。關鍵在於讚什麼,焦點不是讚 孩子做了功課等事情的本身,乃是要讚他 們做對選擇,肯去承擔肯去做,以及當中的 態度,例如孩子做得很積極、有責任心、自 動自覺、不用叫便去做、做得很出色、明白 自己能夠做這些事情是應當和幸福的…… 這些做事背後的態度,絕對值得我們嘉許 和鼓勵。所以家長當說明讚賞的原因,例如 說:「我看見你明白這些事是你該做的便自 己去做(或我講了不超過三次你便去做), 而且做得很好,有進步!」

造就孩子人生最大的成功

家長若能弄清這些道理,然後教導孩子合情合理地去做 事情,讓他們明白為何要去做,不要只因你叫、怕你罵或罰 才做;這樣你便不用在孩子做每件事情時,都嘮嘮叨叨,又 罵又哄,結果可能還得不到孩子半點合作!

有一位慣常「求」女兒做事情的家長,按這些道理改變教 導方式不出三個月,女兒在做當作的事時便明顯沒再那麼 扭扭捏捏或吵鬧,也合 作多了。另方面,當家長 能指出和讚賞孩子做事 背後的動機和心態時, 這不單令他們有動力繼 續努力做好目前的事, 最重要的還是你正在教 導做事和做人應有的態 度,不用別人踢一踢才 動一動,應付式地去看 待所當作的事情。相反, 孩子若能被培育出一種 責任感去作當作的事, 不只計較成果,乃在於在過程中無怨無悔,盡了所能地去 做,將自己本分做到最好,這已是孩子們人生最大的成功, 也是家長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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