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精華: 馬利與我

2015年4月
文/陳賢欽

《馬利與我(Marley & Me)》曾經被例入《紐約時報》最暢銷書籍榜,是出自John Grogan手筆的自傳小說。根據該小說改編的同名電影,於08年聖誕節期間上演。

故事主人翁馬利,是一隻被他主人稱為「世上最壞的狗」的拉布拉多獵犬。約翰,電影名字中的「我」,與他太太珍妮是馬利的主人。電影由這對夫婦新婚當晚開始──他們倆在漫天飛雪的夜晚,於遍地積雪的街道上赤腳漫步。這對恩愛的年輕夫妻為了避開寒冷的密西根州而移居到佛羅里達州。他們倆於新環境下找到新的工作。下一步,珍妮想生小孩。約翰在他同事的建議之下決定先收養一隻狗。於是,在珍妮生日的當天送了她一隻小狗。然而,可愛的小狗竟然是破壞之王,牠把家裏的每一件傢俱都咬爛。夫婦倆拿他沒辦法,就連狗狗的紀律學校都不收留他。馬利的反叛帶給約翰的專欄很多寫作的題材。雖然馬利佔據了他們很多時間,珍妮卻沒有放下過她生小孩的念頭。珍妮失去第一胎後與約翰去補渡蜜月,便將馬利交給一位姑娘看管,結果連人都嚇跑了。

不久珍妮誕下了一名男嬰,接著又成為兩男一女的媽媽。珍妮辭了她的工作,留在家中照顧小孩及馬利。馬利的活躍不時把小孩撞倒,給手忙腳亂的珍妮增添了很大壓力。約翰在他老婆的投訴下,把馬利送到同事家暫住。

人常常到失去東西時才發覺它的存在價值。當屋裏靜下來時,珍妮發覺馬利已是自己家不可或缺的成員之一,牠不在反覺不自然。

珍妮在不知不覺間與馬利有了親情之感,她並沒有因他的過犯而放棄他。《約翰壹書》四章19節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神愛我們,並把我們當作是祂家裏的成員;我們懂得愛,因為祂把愛放在我們心中,祂並沒有因我們的過犯而離棄我們。雖然馬利多次搞到他們要換全屋的傢俱,又或者把約翰送給珍妮的頸鏈吞下,但他們卻沒有把他趕走。雖然其他人找不到他的好處,就算紀律教師都無法相容,但在約翰、珍妮心中,牠竟有一定的地位。

不管我們在世人、在其他人眼中是多麼渺小,我們始終是神所愛的。我們藉著神給我們的愛去愛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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