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線: (雲中彩虹) 護子與捨子

2015年8月
文/魏永達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聖經‧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6節

《聖經》是本極其奧妙的書,其中包括舊約、新約兩部分,覆蓋年份超過千年,由不同作者執筆,但主題一貫,前後呼應。舊約中的記載往往是伏筆,可與多年後於新約中發生的事情對照。讓我們舉出一對例子。

所羅門王智判爭子案是膾炙人口的故事,記載於舊約《列王記上》第三章,不看《聖經》的人也聽說過:一婦人夜間睡著時把孩子壓死,半夜起來趁人熟睡之際,來了一個偷龍轉鳳,抱走人家的活孩子,放下自己的死兒子;天亮之際,人家起來餵奶,驚見孩子不是自己的,且已死去多時;最終二人閙到王的面前,各執一詞,都說活兒子是自己的;所羅門王的判決出人意表,竟然叫人拿來大刀,要把孩子一刀切兩半,兩婦人各取一半。那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便表示把孩子給那婦人,不可傷孩子。此話一出,所羅門王就認定誰才真是孩子的母親。

要知道,在王面前承認自己撒謊是極其危險的事,隨時可遭殺身之禍。「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原文的意思是因著對自己孩子的憐愛。正是因為要保全親生兒子的性命,才忍痛不認,甘心將其拱手讓人;也因為憐愛兒子而冒死撒謊,說兒子不是自己的!

新約《聖經》中,有另一個兒子被父親否認的事情,那發生在釘身十字架的耶穌身上。

耶穌與父神(上帝)原為一,關係極其密切。當耶穌開始地上工作時,祂克盡己責,接受浸禮;從水中出來時,有聲音從天而來,說「這是我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三章17節)。父神比很多傳統中國父親更開放,勇於公開表達對兒子的愛,不是只藏在心中。

耶穌時常禱告,不管日間如何忙碌,晚上門徒都休息了,耶穌卻獨自一人到山上禱告,與父神親近。耶穌以親暱的「阿爸父」稱呼父神,禱告常以此作開始,連被釘十架時的第一句話也是「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4節),但當他快要斷氣時,說出一句「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6節),不再說「父啊」。

細想一下,就能體會這句話背後的痛苦:父神掩面,不再看自己的愛子,讓祂擔當世人的罪,看祂為代贖世人罪孽的祭牲;因此耶穌以「我的神」取代「阿爸父」;「為什麼離棄我」則更顯出耶穌所經歷的是心靈的痛苦,遠比肉體所承受的為甚!

我是三個孩子的父親。在特殊情境下,我想我會甘願為拯救別人而擺上自己,譬如說有槍手進入教會開槍殺人,為了保護所愛的弟兄姊妹的平安,我甘心作出犧牲;若要犧牲的是我自己所親愛的兒女,那就困難得多了!我想這種心情,為人父母的都會明白。可耶穌的父親,竟然因愛你和我的緣故,不認自己的愛子,把祂離棄,讓祂孤單地死在十架之上!天父所經歷的痛楚,是何等的深,何等的大!

爭子案中的母親,因憐愛兒子而不認他,最終水落石出,母子團圓。十字架上,父神因對世人的憐愛,掩面不看自己的愛子,誠如《聖經》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衪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翰福音》三章16節)。感謝讚美神,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能讓世人歸回父神懷中,脫離罪惡的枷鎖,恢復神兒女的寶貴身分!親愛的朋友,面對這麼大的愛,你當如何反應?真愛的唯一回應就是真愛!讓我們都回到父神的懷中,真誠地愛祂,不再辜負祂對我們的大愛。請用本報決志表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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