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光之窗: 「為主而立」運動

2017年6月
羅敬淳

對於世界性的同性戀霸權運動,很多人一廂情願地抱持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河水不犯井水的態度,認定同性性行為只是關上門的私隱,與公眾社會無關,事實又如何呢?

新聞事件

最近,南澳亞德雷德的Coopers啤酒廠,為慶祝聖經公會成立200週年,特別在限量啤酒罐上印上《聖經》句子「Keeping it light(輕鬆點吧)」,並且在電視廣告上持平地提及同性婚姻話題,因此引來反基督教及同志運動人士的攻擊及杯葛,連酒館都提出罷賣Coopers所有產品的行動!

澳洲萬國商業機器(IBM)的一位高層職員,只因為不同意同性婚姻立法(他只是義務參與了一個基督教的機構,並無發表過公開的言論),同運的霸權主義竟然向IBM施壓,IBM也無力反抗。該職員為保公司的運作及自己的生計,只能公開辭任在基督教機構的義務事奉工作。

國際企業向員工推出佩戴「包容同性戀行為的指環(Tolerant Rings)」,是新一波對職場員工的逆向欺凌。試想拒絕佩戴的員工,馬上會被貼上負面標籤,就是代表不包容,與集團企業的主旋律不協調,後果如何?要不另謀高就,要不忍氣吞聲,為保得來不易的工作崗位,違心戴上自己不認同不情願的記號。這正正是侵犯人權,我們今天就是在這光景下,面臨思想、言論自由受到剝削。

今天主流媒體製造了一個假象:不贊成同婚立法,就是愚蠢保守,食古不化的洞穴人,甚或是充滿仇恨偏激的精神病瘋子,但是請大家不要忘記,今時今日澳洲仍然沒有立法通過同性婚姻。為什麼我們連贊同自己國家的法律條文的權利都沒有了?為什麼我們需要運用洪荒之力,去維護本來已經存在的一男一女的婚姻法例?這是何等荒謬的現實!

關乎道德

同性婚姻立法的討論,不是一個關乎平等的議題,而是道德議題。舉個例子:我們反對婚外性行為,不是歧視婚外情的參與者,也不是侵犯婚外情人士的人權,乃是認為婚外情破壞了婚姻的盟約,不忠誠、背約是不道德。

我們反對兩母女利用自由戀愛,兩情相悅的理由提出結婚的要求,不是侵犯她們選擇結婚的自由,也不是限制她們的人權,正如歐洲人權法庭已經明確說明結婚不是人權,反對母女結合是道德理由,社會文化認為亂倫是不道德,絕對不是歧視兩母女,更不是否定她們的人權。

從今天開始,鼓勵大家拒絕使用LGBTQI、Rainbow Proud、Rainbow Flag(6個顏色的旗)、恐同症、婚姻平等等同運自創的種種新名詞。我們要正其名,是其是,非其非。同性戀行為就是同性性行為,同性霸權並不是同性平權,人的性別是與生俱來,不是憑想像來決定,不要巧立名目,魚目混珠,指鹿為馬。

面對同運的攻擊,我們是太遲純了,但是仗還是要打的,爲主而立運動(Stand Up For Christ Movement,簡稱SUFC),現正式啟動。改變我們的社會,保護我們的國家,關心我們的下一代。我們需要您禱告支持,需要您身體力行的參與、需要您為我們打氣!歡迎大家加入我們的行列,携手同行!聯絡我們請電郵standupforchrista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