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

2016年11月
圖、文/曾小潔

1兒子德榮對於母親黃太(曾美瓊)來說,就像永遠長不大的嬰兒。他的眼睛看不見,身體高度殘障,必須終身坐輪椅。黃太每天耐心地幫兒子刷牙洗臉、換尿片,洗刷完後,又用起重機把兒子移到床上,讓他睡覺;而黃太就在兒子床邊的寫字枱,讀《聖經》、做功課,這樣的日子一晃就是19年。

兒子患腦膜炎

黄太1995年結婚,兩年後兒子出生。初得貴子,一家人都很開心,本以為可以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不料到了出生後第35天,兒子哭鬧不止,帶他去看醫生,才知兒子得了嚴重的腦膜炎。雖然經過治療保住了性命,但所造成的後遺症——腦癱,卻改寫了黃太的人生。

夫婦倆為兒子的康復費盡了心血。聽別人介紹,深圳的中醫師能治這種病,黃太就帶著兒子住在深圳半年,天天針灸治療,但是沒有效果。香港政府對殘障兒童的治療設施很好,可是香港居住的地方狹小,不適合殘障兒童的康護,所以黃太和先生決定帶著兒子移居澳洲。

一個只能坐輪椅的孩子,需要家人多少的愛心照顧啊!來到澳洲後,他們為兒子蓋了間大房子,輪椅可以自由進出。政府提供特殊病人的睡床和輪椅,也給了他們很大幫助。夫妻倆同心照顧兒子,也還算應付得來。

2002年他們迎來了小兒子,是個正常的小孩,讓夫妻倆甚得安慰。他們常常帶兩個兒子去參加兒童遊戲小組,去游泳池游泳。德榮喜歡戲水,雖然身體殘障,但下到水裡就非常快樂。他們也參加關懷小組,一班同樣有特殊兒童的家長們在一起,互相鼓勵,彼此扶持。

在這些日子裡,黃太也接觸到了教會,聽到了福音,並在2007年受洗成爲基督徒(先生在中學時已是基督徒)。從此他們積極參與教會活動,還一齊加入唱詩讚美小組,用歌聲讚美神(上帝),日子倒也平靜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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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兩位親人

德榮的健康不穩定,2013年進了醫院,要做脊椎矯形手術。禍不單行,一向喜歡運動的黃先生,因為腰疼去醫院檢查,發現是肺癌,且癌細胞已進入血液、骨骼,已是末期。

這一切來得太突然,面對兩個最親的人同時住進醫院,黃太只覺得天崩地裂。黃先生是一位堅強樂觀的漢子,即使全身疼痛難忍,卻從來不在妻子面前流露,反而鼓勵妻子依靠神,去面對生活中的苦難,學會獨立和擔當。他病中的信心,支撐著妻子走出悲痛,以勇氣承擔起以前由先生主導的生活。

黃先生的病來得兇猛,很快奪走了他的生命。黃太開始開他們家的大車,因為車裡要容納一張大輪椅,獨立照顧兩個兒子。

一年後,黃太70多歲的父親也突然中風,在香港去世。家中連續失去兩位最重要的親人,黃太的悲傷可想而知,但神給了她無限安慰。誰能不死呢?每個人總有離開這世界的一天。父親生前是敬虔的基督徒,黃太很清楚他是去了天堂。

《聖經.詩篇》九十篇中說:「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10-11節)人在地上的日子不過是轉眼之間,而靈魂的歸宿才是人們更要看重的。

社會給予幫助

黃太現在擔心大兒子有一天也會離開,他活到19歲已經是一個奇蹟。黃太每一天都十分小心地照顧兒子,唯恐因自己的失誤讓他有生命危險。

兒子現在不能吞吃東西了,只能靠插胃管輸送牛奶來維持身體所需的營養,大腦也開始痿縮。黃太的心理壓力很大,有時無法入眠,但她覺得神給她兒子,是要讓她好好地愛他、照顧他,所以她盡心盡力去做。

人總是有軟弱的,黃太一個人長期日以繼夜地照顧兒子,承受巨大的精神、身體及心理的壓力,很多像她這樣的照顧者,甚至因此患上憂鬱症。幸而,澳洲政府對殘障者及其家人的照顧十分周到,每當黃太身體有軟弱時,她可以尋求社會服務機構的幫助。
「澳洲是一個非常適合居住的國家,對殘障人士非常關顧。如果不是澳洲的福利這麼好,如果沒有親人的支持,教會弟兄姊妹的關心和幫助,我的兒子不會有今天。」黃太說。

現在,白天有機構接送德榮去殘障者日間活動中心;碰到黃太身體不適或有事外出時,可以讓兒子寄宿在政府辦的暫宿中心,由專人照顧,這樣她就能好好睡上一覺,有一些自己的空間。每兩天還有專人上門幫兒子洗澡。過了19歲,可以申請全托服務,因為兒子已經是成人的身型,照顧起來很費勁。

從神來的力量

作為一位母親和全職照顧者,心理的承受力是很重要的。黃太經過多年的磨煉,練成了刻苦忍耐的品格,說話輕聲細語,溫和體貼,有一顆善良謙柔的心。歲月和艱難的生活並沒有打倒她,或令她憔悴,她看起來仍是那樣的文靜和清秀。正如《馬太福音》十二章20節:「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

她儘量參加教會查經班,讓自己有從神而來的力量;她保持正常的社交活動,參加親戚的婚禮,也會購買衣服打扮自己;她參加關懷小組,使自己與社會不脫節。她知道擁有喜樂、平安的心,才能有力量去照顧家人。

在參加澳洲傷健家庭福音團契時,有一段話深深感動她。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翰福音》九章2-3節)

真是這樣的!19年的傾心努力,她的大兒子有驚無險地度過了許多溫暖的光陰,也讓黃太學到了愛神愛人的功課。在她的鼓勵下,小兒子是一個有能力、各方面都非常優秀的好孩子。他從小就懂得去接受、去愛一個殘障的哥哥;還會去做義工,幫助照顧那些有智障的特殊兒童。黃太滿心感謝神!

我們不知明天的道路,但相信慈愛的神掌管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