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迴響: 勝利抑或淪亡

2017年12月
潘振輝

2017年11月15日,對澳洲人來說是重要的一天。統計局公佈:約有近八成合資格選民在同性婚姻(以下簡稱「同婚」)全民調查中投票表達意見。結果是贊同者以61.6%勝了38.4%的反對人士。

紀念或是哀悼

這是民主勝利的紀念日?還是道德淪亡的哀悼日?
從現行「以多勝少」的遊戲規則來說,贊同者無疑獲勝了,但請記住,不是九十九對一的壓倒性告捷,而是六比四的比例獲勝。雖然還有兩成國民未有投票表態,但明顯地,國內肯定至少有500萬選民不敢苟同。
寫稿之時,驚聞參議院剛通過同婚私人議案,心痛無奈。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本不宜草草審議,硬要在2017年年底強行立法,這樣魯莽行事,容易掛一漏萬。國家之法,一旦通過,不能朝令夕改,故需要深思熟慮。何況這次修例,並不是單一影響婚姻法,它的漣漪效應牽連廣泛,由家庭、財產,以致醫療等等,無一倖免,影響深遠。

兩種對立觀點

結果公佈後,某電視台一段晨早節目中,出現前聯邦工黨領袖黎敦(Mark Latham)及自由黨前聯邦移民及多元文化事務部部長溫絲敦(Amanda Vanstone),針對同婚立法的討論。同婚支持者堅稱事情簡單不過,在宗教自由上既已讓步,不明白為何不能早日立法。
黎敦認為:反對同婚者不一定有宗教背景,可能是因為道德觀念或文化傳統關係,只劃出宗教自由為豁免範圍,非常狹窄危險。他舉例說,假若同婚支持者刻意挑釁,硬要一位反對同婚的蛋糕師傅烤焗一個慶祝同婚的蛋榚,礙於個人道德信念,實在難以答應。然而此舉,師傅隨時會因違反歧視法而被起訴。故此同婚立法時必要謹慎,顧及多方利益。
黎敦見解,中肯合理,誠然可嘉。可惜,溫絲敦卻輕率地回答「同婚人士不會這樣做的。」問題是:誰保證不會?假使真的發生,如何保護相關國民。歷史的可貴在於前車可鑑。我們已目睹一些同婚立法國家對異己者的橫蠻,怎教人不寒而慄?法例制定不能只傾斜維護某一群體而犧牲其他群體。她如此不經思考地回答,實難匹配她曾是國會部長級議員的身分。可怕的是,其言行是不少同婚支持者的範本。

「Me」時代的特徵

大多同婚支持者誤以為同婚就是平權,其實,同婚只是突顯了「Me(我)」時代的特徵,一切以「我」為軸心:不順「我」意者,改之!婚姻,改之!家庭,改之!性別,也改之!還妄稱這是人類文明進步,鄙視傳統道德,一切留傳下來的,統統被認為古老過時。這種謬論,不知從何而來?
人的自我膨脹,藐視道德,實際上將人「動物化」,貶低人尊貴身分,最後必要承受後果,「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五十三章6節)請為澳洲祈禱,求神興起崇尚並持守道德、合神心意的人,為守護澳洲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