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光之窗: 淺談聯邦大選點票和撥票機制

2019年5月
鹽光事工

聯邦大選將於2019年5月18日舉行。大家對選舉投票不陌生,但對澳洲的點票和撥票機制有多少認識呢?

1、上議院(Senate)和下議院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的架構
上議院共有76個議席,包括來自6個州(每州12位)的72位,任期為6年;以及首府領地(ACT)的2位和北領地(NT)的2位,因與下議院看齊,任期為3年。每三年6個州有一半的上議院議員(即36位)任滿重選,加上ACT和NT的4個空缺,因此本次大選上議院有40個競選空缺。
下議院共有151個議席,是從全國按選民人數劃分的選區,每選區一位,任期3年。獲得半數(76席)或以上議席的政黨便成為執政黨,其黨魁成為澳洲總理。

2、上議院投票方式

選票必須填寫正確,否則作廢,不被點算。上議院的選票是一張橫闊的紙,上面有一條粗的黑色橫線,橫線上是政黨或組別(Group)的名字,其候選人按排名先後列在橫線之下。選民可選擇線上或線下投票,但不能兩者同時選擇,否則選票作廢。
2.1 線上投票(Vote above the line)。在橫線之上選擇不少於6個政黨或組別,按個人意願(Preference)在其方格內分別填寫號碼1至6或以上,「1」是代表首選(Primary Vote),「2」是次選,如此類推。號碼不能中斷、重複或少於6個,否則作廢。
2.2 線下投票(Vote below the line)。在橫線之下選擇12位或以上候選人,在其方格內分別填寫1至12或以上,填寫方式與線上投票類同。

3、下議院投票方式

選民必須選擇所有候選人,在其方格內按意願填寫號碼,「1」是代表首選,跟上議院類同。

4、下議院的點票和撥票機制

候選人獲總票數(「1」號選票加撥票)多於當選門檻就當選。
當選門檻(Quota) = 50% x 合規選票數目(Formal Vote) + 1
下議院的點票和撥票流程如下:
A. 點算合規選票總數;
B. 計算當選門檻;
C. 點算各政黨、候選人和組別的「1」號選票;
D. 若有候選人獲票多於當選門檻就當選;
E. 若沒有候選人得票多於當選門檻,獲票最少的候選人的所有選票將撥給下一個政黨或候選人,然後查看撥票後是否有候選人獲得當選門檻票數,重複D和E直至有候選人當選為止。
舉例,某選區有4位候選人,合規選票共1000張。當選門檻 = 50% x 1000 + 1 = 501

按上述例子來看,當點算完「1」號選票後,由於沒有候選人獲得當選門檻票數,此時候選人D獲票最少被淘汰,他的所有選票撥向「2」號選票的候選人。重複此淘汰和撥票程序,直至有候選人獲得多於當選門檻票數,當選為止。
注意一:侯選人C雖然在第一輪點票中得票最多,但由於未能獲得當選門檻票數,經過兩輪撥票後,最終敗於候選人B。
注意二:撥票是按選民填寫的號碼順序往下撥配,政黨無權主宰撥票。有時我們聽到政黨A撥票給政黨B,其實是指政黨A印製的「如何投票指南」(How to vote card)上的投票指引,只供選民參考。實際上撥票流程是按選票上的號碼順序撥配。
注意三:當選票按號碼順序撥向下一個政黨,而該政黨先前已被淘汰,則順序撥向再下一個政黨,如此類推。

5、上議院的點票和撥票機制

候選人的總票數(「1」號選票加撥票)多於當選門檻就當選,其超出當選門檻的票數(餘票Surplus Vote)按規例撥配,餘票的撥配詳情如下。

當選門檻

當選門檻 = 合規選票數目/(競選議員空缺數目+1)+ 1
州的當選門檻 = 合規選票數目/(6 + 1) + 1 = 14.3% x 合規選票數目 + 1
ACT 和 NT 的當選門檻 = 合規選票數目/(2 + 1) + 1 = 33.3% x 合規選票數目 + 1
上議院的點票和撥票流程如下:
A. 點算合規選票總數;
B. 計算當選門檻;
C. 點算各政黨、候選人或組別的「1」號選票;
D. 若有候選人獲票多於當選門檻就當選,當選人的餘票撥給「2」號選票或下一位候選人。若沒有候選人獲當選門檻票數,得票最少的候選人的票數將全部撥給「2」號選票或下一位候選人;
E. 撥票後重新檢視是否有候選人取得當選門檻票數,重複D、E直至所有競選空缺填滿為止。

餘票的分配

餘票 = 總得票 – 當選門檻票數
在當選人的得票裡面,怎樣判斷哪些選票是餘票呢?解決方法是將當選人的所有票數按餘票比重(Transfer Value)全部撥給下一位候選人。
餘票比重 = (總得票 – 當選門檻)/ 總得票
以下表為例,假設這次競選空缺是兩位,合規選票 = 1000
當選門檻票數 = 1000 / (2+1) + 1 = 334

第一輪點票C得票400張當選,多出當選門檻66張 (400 – 334 = 66)。
C的餘票撥配比重 = 66 / 400 = 0.165
假設C的400張選票中有300張選B為「2」,100張選A為「2」,撥配C的餘票時,B獲撥配300張比重0.165的撥票,相等於49張票(300 x 0.165 = 49),A則獲撥配16張(100 x 0.165 = 16) 。B獲撥配49張票後,得票增至349張,超出當選門檻,B繼C後獲選。

6、該如何選擇政黨?

選擇支持哪一個政黨,是個人的選擇。每個人的渴求都不一樣,有些人看重經濟、就業;有些人看重教育、醫療、福利等等。這些都是影響民生的重要元素,所以受到大家的關注,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這些影響民生的施政會隨著政府更換而改變,唯獨那些影響傳統家庭價值觀的政策,例如同性婚姻,一旦合法後,要將它廢除不僅十分困難,而且影響世世代代。故此,筆者支持那些持守傳統家庭價值觀、維護宗教自由和反對「安全」學校課程(註一)的小黨(如保守黨和基督民主黨),小黨有機會在上議院拿取一、兩個席位,發揮平衡權力的作用。在選擇大黨方面,要堅決拒絕危害傳統家庭價值觀的工黨和綠黨,自由黨或國家黨在這方面比工黨靠譜。以下是筆者的個人投票方針:
上議院:線上投票,選6個政黨,順序為:「1」保守黨,「2」基督民主黨,「3」自由黨或國家黨,「4」至「6」選擇維護宗教自由、反對「安全」學校的政黨。不投票給工黨、綠黨(將他們的方格留空);
下議院:必須全選,順序為:「1」保守黨,「2」基督民主黨,「3」自由黨或國家黨,其餘選擇維護宗教自由、反對「安全」學校的政黨,把工黨、綠黨放在最後位置。
注意:倘若選票上没有保守黨和基督民主黨的候選人,投「1」給自由黨或國家黨,其餘的按上述原則處理。

7、投小黨有作用嗎?

雖然保守黨或基督民主黨支持宗教自由,反對「安全」學校,但很多人疑問,若投票給這些小黨,而他們又未能當選,投的票會不會白費,或分散了大黨的票?
讓我們回顧上下兩院的當選門檻:下議院為50%合規選票 +1;上議院(州)為14.3%合規選票 +1;上議院(ACT, NT)為33.3%合規選票 +1。
上議院的當選門檻較下議院低,小黨是有機會在上議院當選的,但入選下議院的機率十分渺茫,因為門檻很高(50%得票率)。
有人會問,為何不乾脆只投大黨或把小黨放在大黨後面呢?這樣可以確保我們支持的大黨獲得我們的選票。
不是的,因為這樣的投票方式抹殺了小黨得票的機會。況且當小黨得票少於當選門檻票數而落敗時,他們的所有選票是會撥向下一個政黨或候選人。所以如果在選票上把你支持的大黨緊貼排放在小黨之後,當小黨落敗時,其選票會全部撥向隨後的大黨,不會流失,亦不會分散大黨的票。

「先投小黨,大黨隨後」的投票策略有以下好處:

1. 支持那些維護傳統家庭價值觀的小黨,好讓他們為我們發聲;大黨的政綱未必完全切合我們的需要。
2. 小黨若能獲選一席,可以發揮權力平衡作用。
3. 「1」號選票是很關鍵的選票,它代表了選民的第一意向,小黨獲得「1」號選票越多,大黨獲取從小黨而來的撥票也越多,小黨的政治籌碼就越大。倘若小黨獲得極少的「1」號選票,他們還有存在價值嗎?
4. 若小黨在上下兩院獲取超過4% 的「1」號選票,他們會獲得每選票$2.75643的政府資助。
5. 若小黨落敗,其選票會撥向隨後的大黨,沒有影響大黨的得票。
按照「先投小黨,大黨隨後」的原則,不但可以增強小黨獲勝的機會,又可以增加他們的政治籌碼和有機會獲取政府資助,又不會分散大黨的票,何樂而不為呢?
盼望大家珍惜手上一票,捍衛傳統家庭價值觀,維護宗教自由,反對「安全」學校。
後語:澳洲的點票和撥票機制有點複雜,筆者將個人的理解粗略與大家分享,內容皮毛,未能概括全面,若有錯漏,期待讀者指正及多多包涵,歡迎讀者把意見電郵至hmau@cchc.org。


註一: 所謂「安全」學校課程(Safe Schools),原意是反校園欺凌,但實際上是隱瞞家長,誤導學生,灌輸錯誤極端的性觀念。自由黨執政的新州和南澳已腰斬「安全」學校課程,維省的工黨政府仍然用納稅人的錢去資助推廣「安全」學校課程。

註二: 保守黨 = Australian Conservatives Party
基督民主黨 = 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
自由黨 = Liberal Party
國家黨 = National Party
工黨 = Labor Party
綠黨 = The Gre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