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迴響: 將上帝置於曠野?!

2013年8月 

現今世代悲劇 信仰模棱兩可

文/呂家聲

在一次電視節目的辯論中,其中一位「無神論」的嘉賓講員,不客氣地直指澳洲已經不再是「基督教」國家,他更強調宗教信仰這類的話題,在公開場合只會令人尷尬。故此,即使有人信奉各類宗教,也應該是他個人層面的參與,而不該勉強他人。聽來也有點說服力的言論,卻其實也只不過將自己所建構的一種世界觀,加諸於其他人身上。歸根究底,「無神論」豈不也是一種信仰嗎?不錯,在這所謂「後現代的社會」,不少人已經或嘗試將上帝置於曠野。這是現今世代的悲劇!

早在20年前,韋大衛教授(Prof. David Wells)在他所寫的一本書《God in the Wasteland》指出在這時代,正是「後現代主義」及「新紀元運動」的抬頭,不少人已經將上帝(信仰)棄置於曠野;一方面否定唯一至高的權威,另方面又認為各個宗教信仰都有它神性(divine)的啓示,每個人都可按着自己的接觸去作出「屬靈的追求」(Spiritual encounter),沒有對與錯的價值判斷。故此,也不能以「唯我獨尊」的態度,去壟斷信仰的追尋。當然,這種言論必定大受歡迎,但不同的宗教信仰可以用「殊途同歸」來調和嗎?這又變成怎樣的一種「信仰」呢?

但願你我都早日認識那位永恆、至高、獨一又是唯一的真正主宰!事實上,當一個人尚未認識真神之時,就會正如《聖經》所言:「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馬書》一章21-23節)

還好,在收音機中,聽見國會議事之前都有祈禱和背誦《主禱文》——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是為盼!


珍貴核心價值 理應發揚光大

文/潘振輝

從網上看到一篇無神論者的文章,提出以下邏輯:「因為現在澳洲是不同民族的大熔爐,我們不能籠統說她是一個『白人』國家;如此一來,我們也不可硬將澳洲說為一個基督教國家。」

姑勿論他的推論是否正確,但相比其他為人熟悉的英語系國家,澳洲的基督教熱誠倒真不如人,單從國歌就略知一二;諸如美國(In God we trust)、加拿大(God keep our land)、英國(God saves the Queen),甚至我們的鄰邦紐西蘭(God Defend New Zealand),她們的國歌歌詞中都提及上帝,而我們的國歌只讚歎所擁有的一切,自詡為幸運之國,並沒有為能夠享受上帝賜予的土地,以一個國家的身分嚴肅地向神致敬。

話需說回來,澳洲確是一個基督教國家。縱然立國時未有明確地高舉基督教,她實際傳承了英國歷史傳統。故此,國家的文化法制是隱性地從《聖經》建構出來,滲透人民生活每一細節。只是,現在澳洲架構輪廓徒有基督教的外貌,卻失了基督教的內涵,欠缺了基督心腸為原動力。何以如此?我們已將上帝摒棄於曠野之中!

提到曠野,澳洲內陸被稱為Outback,雖然我們屢以廣闊自由來形容這片腹地,但這個名稱倒有荒廢、遺棄的貶意。一般人知道澳洲有漂亮的海岸線,認識其沿岸城巿,對內陸小鎮卻毫不知情,亦不願花時間了解。然而,不可不知的卻是澳洲許多珍貴資源,經濟根脈,卻蘊藏在這片重要但我們不願意接觸的曠野上。

人生也是一樣,個人意見立場顯而易見,但影響他想法的是其人生哲學,對世界的認識,不過更重要的是其內歛的宗教觀;宗教觀不局限在有信仰的人,「無神論」也是一種信仰,因為它是主宰我們如何詮釋世界,解釋現象,選取回應及處理方法的根源。意見立場是人生的外表,眾人皆見,但宗教觀就是我們的內陸腹地、人生核心,雖然影響深遠,重要至極,我們卻視之為曠野,無暇探索。

何時在心內曠野重尋上帝,立時人生會更有意義,立時澳洲會更有國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