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集: 豐盛恩典十五載

2013年8月 

文/李重光

今年6月,正好是筆者來澳15年整,難免感慨萬千,更願意與大家分享,這15年來自己的心路歷程。

當年的影子

記得有一次,牧師在談到教會國語堂的發展時,說到「重光十多年前剛來時,什麽都不懂,傻傻的」,引起一番哄笑。他說得一點都不錯,我內心裡面,還默默地補充了後半句:「還以為自己什麽都懂。」

近幾年常回家鄉,見到一些親朋好友。談吐之間,在他們身上,好像看到自己當年的影子:自傲、自義、自私,還渾然不覺、悠然自得,也是我剛來澳洲時的樣子。

初來澳時,自己的思想和價值觀,與生活的新環境好像脫了臼,疼痛而迷茫。最先看到的,是許多火車站沒人檢票,超市沒有保安,紅綠燈沒有人闖。後來又看見有一句話叫「Do the right thing(做正確的事)」。至今,不知道這句看似簡單的話,如何譯成中文才最確切。它是澳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幾乎涵蓋了儒家的所有教訓。

自我為中心

華人在信仰上,往往與過去的傳統風俗信仰,有割不斷的關係。起初,我以為基督徒與其他宗教信仰的人,沒有什麽區別,只是形式不同、禮儀不同,有什麽必要爭得死去活來。

對於所謂正統信仰的說法,更是迷惑不解,你說你的、我說我的,有什麽不可以?只要作了禮拜、領了聖餐;會說「阿們」、行為規矩,不就萬事大吉了嗎?其實,我們的心態仍然是拜偶像,以自我為中心。

《聖經》的提醒

那麽,什麽才是對呢?《聖經》的一句話提醒了我:「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哥林多後書》五章7、9節)

原來我們做事為人,不是為了給人看,為了迎合社會的約定俗成和安寧;也不是為了家族的榮譽,個人的得失,而應該是出於我們的信仰。所以,我們在異國他鄉感受到的,與其說是文化衝突,不如說是信仰的衝突。

15年來,在教會參與了各種事奉,經歷過許多人和事的變遷,後來發覺,其中沒有一件不是和信仰有關。我們的信仰是建立在什麽基礎上?我們究竟相信神還是相信自己,仰望神還是仰望人?這是必須回答的問題。多年來,每當自己或是看到別人的軟弱時,都會試圖找問題的答案。

信仰的思考

這就迫使我去思想:文化、信仰、人生的終極意義,他們究竟是什麽關係?雖然自己來澳不久就受洗,成了一名眾人眼裡的基督徒,但查問自己的心靈,我真的明白我為何要信,信的又是什麽嗎?有時覺得很清晰,有時完全失落,非常迷惑。

於是我努力讀《聖經》,參加查經班,還選修了悉尼差傳和聖經學院的一些課程,自以為可以從知識和理論上,了解信仰和人生的問題。但幾年下來,還是不得要領,許多問題無法說服自己,更不要說去向別人傳福音,說服別人了。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啊?

信仰的真義

感謝上帝的恩典,祂十多年來,以聖靈澆灌我,使我逐漸地明白。原來我們的信仰,靠的不是自律,不是知識,而是全然、全人歸向上帝,完全順服,好像奴僕順服主人。只有這樣,價值取向才完全改變,就像《聖經》所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

我們不再以自己的喜好,乃是以上帝的旨意,決定我們的行為。我們的行為方式,就在生活裡反映出來;我們的人生,因著這樣的信仰,而變得更有意義。

感謝上帝!15年來最大的收穫,就是對自己、對外部世界;對信仰、對人生,有了這一點淺近的認識。希望在今後的日子,聖靈繼續光照我,讓我更多地明白神的旨意,真正成為討神喜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