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旋律: 陳明恩:神最好的時間到了

2013年9月 

文/夏蓮娜

Corinna Chamberlain除了有一個中文名叫「陳明恩」外,她根本就是100%的「鬼妹仔(外國女孩)」--爸爸是新西蘭人、媽媽是澳洲人;只是她在香港出生、成長,以致會說非常流利的廣東話,會唱很多中文歌。所以,她形容自己是「奶黃包」,白皮黃心、中西融合,這是她的特色。

答案透出基督香氣

一齣《老表,你好嘢》電視劇、一個活潑可愛的「聶小茜」、一首派台歌曲《異種》……令陳明恩火速爆紅,工作不斷,拍劇、演唱的機會應接不暇。明恩這陣子在香港做騷(Show,表演),一轉頭又上中國大陸拍戲,好不容易找到她之後,立刻把問題送上,她十分認真地回應,而且每個答案都透出基督的香氣,真叫人看到她對神的敬畏、對耶穌的信靠、對信仰的堅持,不愧是一個幼承庭訓的宣教士女兒。

陳明恩直言:「我入讀演藝學院,修讀音樂劇,選擇以演藝作事業,是因為神讓我知道,祂想我用音樂、演戲、跳舞去分享祂的愛和價值觀。」為此,她願意順應神的心意,努力學習,希望能在這行業中事奉祂。2006年,明恩從演藝學院畢業後,就開始朝著當歌手的方向前進,然而,這條路並不好走,她遇到的挑戰和困難甚多。幸好神早就藉著一位朋友,邀請她加入一個歌手小組,好讓她在信仰上有一班同行者。「這個團契裡面全部都是基督徒歌手。大家相聚時,彼此分享相似的經歷、同類型的難處、做歌手的挑戰……感謝神,他們特別支持我,時常為我祈禱,安慰我,鼓勵我不要放棄,又教導我如何靠神跨越困境。」

順服等候必修功課

初出道的時候,陳明恩滿懷雄心壯志、很想幹出一番成績,但神卻讓她淺嚐掉入谷底的滋味。「原來在生命低谷的日子,正是我與神最近的時刻。畢業那一年,我曾經很努力地去唱歌,不斷地去找出一個POP的聲音,而且還預備灌錄唱片,但最後出碟之前,公司竟關門了,當時只剩下我一個人獨自去面對……」那一刻,她覺得自己好像走錯了路,當歌手的夢想恐怕難以達成,她甚至想過要放棄。

經此一役,明恩終於明白到,「順服」和「等候」是她必修的功課。「當我禱告的時候,神要我再試、再堅持、再等候,但不是僅僅坐在那裡,而是要努力、要進步、要學習,就算試了失敗了,還要再試。」陳明恩差不多等了十年,到她30歲生日時,神的時間就來了。

「《老表,你好嘢》自年初播映以來,大獲好評,而且還爆出了一個『聶小茜』來,這個被觀眾受落的角色,成了我演藝事業的轉捩點。今年,我看到神在我身上有很多的工作、最好的計劃和安排。神提醒我,無論在我看得見、甚或看不見的時候,都要依靠祂,也無需擔憂。」明恩發覺,這麼多年來,原來現在這個時間才是最好的,因為這套電視劇令很多人認識她,而她本身和市場的氣候都較前更加成熟。當一切準備就緒,事情就這樣成了。

30歲才起步當歌手

「之前即使我怎樣埋怨神,希望能加快步伐,但祂都好像不理我;其實,神最明白我、體貼我,甚至愛我多過我愛自己。」明恩到如今才知道,神看到是計劃的全部,而她只著眼於一小點上,而神沒有依她心中的時間表行事,哪怕從商業角度來看,30歲才起步當歌手似乎也是太遲了。

提起這首由王祖藍填詞的《異種》,陳明恩坦承感受很深:「歌詞寫一個金髮女生的愛情故事,其實也說出了我的心底話--不需要為別人改變,應該是做回自己、做好自己、享受做自己,這樣就一定有人擁抱你、接納你和愛你……」難怪她演繹這首歌時,投放進去的真感情,特別叫人感動。

神的恩典每天夠用

陳明恩坦言,自小就喜歡唱歌,什麼類型的歌都愛唱,尤其是洗滌心靈的詩歌。她說:「這些年間,有兩首詩歌一直都是我最喜歡的。一首是《你的恩典每天夠我用》--『你的恩典每天夠我用,縱有困難也不會逃避。有你與我一起,我還懼怕什麼,賜我勇氣去改變自己……』當我有困難時,這首詩歌使我有力量--不是用自己的辦法,或逼自己去做些什麼,而是神的恩典每天夠我用。我相信沒有難題是神幫不到我的,所以這首詩歌常在我心裡。」

另一首就是陳明恩自己寫的英文歌《Silver White Water》,已收錄在今年推出的新碟內。她把自己的真實經歷,傾注在歌曲之中:「我知道生命裡總有很多問題,情緒、難處像海浪般時常漫過我身,但因著我依靠的是神,無論什麼事情發生,祂都會帶我經過,所以只要我將所有憂慮卸給祂,心中就有平安……」明恩不諱言,這首歌時時陪著她,遇到困難時更是會不停哼唱。

擇偶條件由神出發

走紅之後的陳明恩,可會把底線扯低一點,以便迎來更多的工作?「其實,自踏入演藝學院開始,我一直都有自己的原則和底線,從沒改變過;但凡得罪神、羞辱神的事我絕不會做--在任何的歌或戲裡面,我不會用神的名講粗口、不會貶低祂的名,也不會故意作性感打扮,暴露給別人看,我必須尊重我的神。」明恩聲明,接工作以先,除了要清楚對方的要求和自己的角色外,最重要的是祈禱求問神,才決定做還是不做。

明恩笑說,很多人關心她的終身大事。「哈哈!到底30歲了。我覺得,結婚對象不僅僅是個基督徒,最重要是要找一個100%愛神、100%跟隨神的男孩子,因為我相信最開心、最刺激、最蒙福的生命,就是要100%順服和跟隨祂;另外就是愛我,這是最基本的要求。還要有責任感,凡事想得長遠一些,懂得為未來打算,這是建立健康婚姻和家庭的重要元素。另外,更要他有傳福音的負擔,關心這個世界,樂於將神的祝福帶給身邊的人,活出有使命的人生。」明恩開出的擇偶條件,全部都是由神出發,以基督的心為心,絕對是明智之選。

堅持走在蒙福路上的陳明恩,已經把成功的鑰匙握在手中,叫所有人都在這個「鬼妹仔」身上,看到「明」顯的神「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