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勝過賭癮

2013年11月 

文/李智峰牧師

賭博的定義是「拿有價值的東西當做注碼,來賭輸贏的遊戲;是人類的一種娛樂方式。」無可否認,這種遊戲非常刺激,以較少價值的東西,來換取一個較大價值的東西,給人所謂「刀仔鋸大樹(以小刀砍大樹)」的希望。

賭博真是很容易令人上癮,因除了賭博過程緊張刺激外,還給人一種希望,以為可以賺取自己想要的東西,所以在世界各地蔚為風氣。事實上,賭博很難只停留在「怡情的消遣」層面上。相反,它在個人情緒、學業、工作、財政、婚姻、家庭關係和人際社交各方面,都帶來負面影響;很多嘗試賭博的人,都在不知不覺間,成了病態賭徒。

病態賭博好像染上癌症一樣。這病態的影響會擴散至正常生活的每個角落,結果使嗜賭者的正常生活被蠶蝕。病態嗜賭好像是一種電腦病毒的入侵,擾亂了一些重要的軟件程式,以致受害者不能正常操作而失去原本功能。病態嗜賭又好像是被邪靈控制,有時是身不由己,但因病癮操控而極需外界援手。

賭的禍害既然這麼大,為什麼那麼多國家都將它合法化?原因是哪裡有賭,哪裡的稅收就多。以澳門為例,小小一個地方,政府為了經濟、為了收入,就容許禍害人民的賭業存在。我們作為基督徒,可以做些什麼?

一、我們要認定神不喜悅賭博。《聖經》雖沒有明文提到不准賭博,但從神的話語,可清楚看到神是不悅納賭博的。

1.賭博之錯在於沒有做好管家的責任。《聖經》很清楚告訴我們,一切都是從神而來,無論金錢、時間、才能都是神給我們的,要我們好好的管理這些資源;賭博就是沒有按神的心意,來運用神託管我們的金錢、時間及才能,所以是錯的。

2.賭博之錯在於有人贏,就要有人輸。換句話說,贏家的快樂是建基於輸家的痛苦上。這違反了《聖經》所教導的愛的原則。

3.賭博之錯在於與《聖經》所教導「每人要努力作工」的精神背道而馳。《聖經‧箴言》十二章11節提醒我們:「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卻是無知。」在《聖經‧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10節,保羅提醒我們:「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聖經》絕對反對人靠機會、運氣來獲取財富,例如《聖經‧箴言》二十八章20節說,「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十三章11節又說:「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4.賭博之危險在於很容易令人上癮及被它轄制。《聖經‧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提醒我們做事的原則:「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基督徒要在這方面做好見證,不參與任何賭博,包括與別人打賭及買抽獎彩券等。我們要把握機會,發出先知的呼聲,反對賭博;更要為國家的執政者禱告(參考《聖經‧提摩太前書》二章2節),讓他們明白賭博的禍害,立法禁止賭博,不讓賭博危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