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澳洲機場退稅指南

2013年12月 

聖誕節及新年期間,很多人會到澳洲旅遊或探親,若在澳洲購物,可獲退稅優惠。若單張含稅發票(Tax Invoice)總金額超過300澳幣或以上,且在離開澳洲前的30天之內消費,並把單據上所列的物品帶出澳洲,那麼你就可以到機場退稅,退還你購物時支付的10%消費稅(GST: Goods & Services Tax)。(免稅店購物的情況除外)

退稅只針對有GST部分的貨品,非成品食物和奶粉之類的物品,沒有GST稅項,所以就沒有退稅優惠。一般的含稅發票(Tax Invoice)會明確標示清楚徵收了多少GST。

機場退稅流程

首先要確定你的退稅商品,是否托運或是隨身攜帶;如果退稅商品是隨身攜帶,可以在退稅處(Tourist Refund Scheme)直接退稅。

步驟1:如果商品需要托運,先去海關辦公室(Customs and Quarantine Office),工作人員會查詢你要帶出境的退稅商品,你需要出示商品發票,然後工作人員會在發票後面蓋章。如果商品是隨身攜帶,可以略過此步驟。

步驟2:辦理登機手續。登記手續與退稅沒有聯繫,但要隨身攜帶步驟1裡所獲得的蓋章發票,下一步要使用。

步驟3:通過海關後,就可去退稅的地方——旅客退款處(TRS: Tourist Refund Scheme),出示已經被蓋章的發票,以及護照,還有選擇退款方式。退款方式包括:信用卡,儲蓄賬戶或支票賬戶。海關會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信用卡、借記卡和儲蓄賬戶退稅;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支票賬戶。如果你隨身行李裡有可以退稅的物品,也是在此處退稅。

詳情請瀏覽:http://www.customs.gov.au/site/page4646.asp。